2008年8月26日 星期二

Double Patenting

Double patenting, 姑且翻譯為二次專利
USPTO會發出double patenting rejection,主要是因為一個發明在一個國家不能有兩個專利,以免專利權期限被不當延長,且通常針對同一申請人的專利申請案,如果是不同申請人,直接就用新穎性、進步性核駁即可!

Double patenting有兩類:statutory double patenting, non-statutory double patenting
其中statutory double patenting是無法被專利的,因為等於是兩件一樣的發明,兩個專利不同請求相同的專利範圍,即使利用修正描述方式(wording),但實質一樣的範疇,仍不能被專利!
此時,除了撤回此專利申請外,可經過修正申請專利範圍克服,但仍有non-statutory double patenting的問題待克服

non-statutory double patenting可以從一個Office action內容所引述的規定得知
這件是3M公司的專利US 7,078,128的第一次核駁理由

從引述的法規可知,此類核駁理由是為了防止不當延長專利權期限
而且清楚得知,該案Claims 20-33&36-41與另一申請案No.09/845,178中的Claims 1-3,5,8,10,13,15&19發生obviousness-type double patenting!

non-statutory double patenting, 亦稱為obviousness-type double patenting,可見此類核駁理由已承認同一申請人有兩件(或以上)範疇"不一樣"的專利申請案,但是其中差別並無可專利性的區別(patentably distinct),不足以同時共存,此時,可能有以下處理:

1. 撤回其中有衝突的專利申請案,可使另一案繼續保有專利權或是pending
2. 修改專利範疇,使其有patentably distinct,此類常常失敗,因為被認定double patenting的專利申請案通常就是有類似的技術特徵,除非是大幅度修改專利範圍
3. 提出terminal disclaimer,稱為期末拋棄,就是拋棄可能多餘的專利年限,也就是當有專利權終止時,有衝突的幾件案子同時終止!
4. 不管,這...就變成全部都被拋棄!

Ron

1 則留言:

Chen 提到...

如果是同一天有效日的兩篇專利,仍有double patenting issue嗎?

若如此,則terminal disclaimer也無意義了,因為專利權期限本就相同,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