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9日 星期四

Examiners' Dockets

Examiners' Dockets

這是指審查委員的「待審」規則,也就是USPTO規定一個審查委員如何在眾多的審請案中取件審理,而對個案所花的時間有多少,這些都會影響審查委員的工作點數

一個審查委員會有多個「待審」案件,形式包括有:
  1. 一般新案(Regular New),這是指正在等待第一次官方意見(Office Action)的新案,採取先進先出(first in first out)原則,由最近的實務感覺,有提早的趨勢,多半第一次OA可在一年至一年半左右收到
  2. 一般修正案(Regular Amended),這是指代理人或是申請人已經對非最終核駁(non-Final Office Action)提出的答辯或修正案,此類案件,USPTO要求審查委員要在兩個月內提出答覆,否則就會喪失工作點數(workflow point)
  3. 特殊新案(Special New),此類為需要加速初次審查的案件,包括各延續案、分割案與訴願案(petition),但不包括CIP案,USPTO會要求處理這類案件比上述一般新案還要快,原因是此類案件有個更早申請母案,為了維護申請人權益,加快是合理的,而不納入CIP案則是因為CIP案有加入new matter
  4. 特殊修正案(Special Amended),比如最終核駁(Final Rejection)之後所提出的修正,即屬於此類案件,此類案件通常維繫著整個申請案的存廢,所以USPTO要求要在10天內做出決定,否則也是會喪失工作點數。其他,包括在訴願委員會(BPAI)中已做出決定的案子,或是在一般答辯中有要求快速回應的相關案件,由於都牽扯案件存廢,都會被列入此特殊修正案。另外,如果在最終核駁階段僅提出答辯,而未有修正,仍是歸於此類案件
  5. 核駁案(Rejected),此類為已經發出核駁通知,但尚未接到答覆的案件

上述所謂工作點數,英文是workflow point,也就是評量一個審查委員表現的稽核點數,可能影響工作點數的情況包括有:
  1. 審查委員並未在10天內回應最終核駁後的修正申請,這會掉2點
  2. 審查委員對於一般修正案,並未在2個月內提出回應,這會掉1點
  3. 如果審查委員能在1個月內回應一般修正案,則會得到2點

最近消息:
USPTO在2008與2009年收到將近十萬件的RCE申請案,自然會延遲到官方回應RCE的時間,而最近,就會在2009年11月15日開始,在RCE申請案上,USPTO將會用特殊新案(Special New)取代原有特殊修正案,也就是說,USPTO將不會規定審查委員在一定期限內(10天或2個月)回應RCE,因此,RCE後的OA將會被延遲!!!


Ron
參考資料:
MG-IP Law PLLC
just-n-examiner.livejournal.com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