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5日 星期五

About Claims XXVII

這只是一個小提醒!雖然不是每個審查委員都這樣想,但是還是最好符合一下要求!


就是審查委員要求在Claim中的縮寫在第一次出現時應該要寫出全名,比如I2C第一次出現時,應該寫出I2C(Inter-Integrated circuit)、UART要寫成UART(Universal Asynchronous Receiver/Transmitter)...等!

事實上,是否連CPU, RAM都要寫出來,應該還不至於,但是有時會有審查委員要求就是了
至少台灣在審查基準還有規定:
說明書應用中文記載(專施3.II);惟在不會產生混淆的情況下,對於該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所熟知之特殊技術名詞,如CPU、PVC、Fe、RC結構等,得使用中文以外之技術用語

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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