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7日 星期一

美國Green Technology Pilot Program與案例

美國專利局試用綠色科技導航計畫,日前又通過延長適用時間

綠色科技導航計畫(始於December 2009,1918件提出請求,328已經獲准專利)目的是能夠促進相關技術的發展,而不會因為專利申請的延宕產生阻礙。目前統計數字顯示在同意認定為綠色科技的專利申請案之後,平均在同意請求後49天獲得第一次Office Action;另外可於1年內獲准相關專利。

此計畫是根據申請人提出的請願書(petition)決定該案是否屬於所謂的「綠色科技」,可參考之前說明:http://enpan.blogspot.com/2010/06/usptopilot-program-httpenpan.html。曾經提出的相關技術分類可參考:http://enpan.blogspot.com/2009/12/blog-post_16.html

列舉一例:
US7,922,809,這是Calera Corporation申請的專利案,是一種將二氧化碳轉換為reactive cements的技術,取代長久以來破壞環境甚多的建築用水泥(portland cement)。此案於2010年8月16日提出申請,之後在提出綠色科技加速審查的請求後,快速獲得第一次OA,經修改與答辯後,於2011年4月12日獲得專利領證!前後約8個月

專利首頁:



from USPTO

請求獲准的書面通知:

文中提到幾個符合綠色科技加速審查的要求:
1. 專利請求項需在3個獨立項,共20項範圍內
2. 不可包含多重附屬項(multiple dependent claims)
3. 請願書中應說明 A)實質增進環境品質;或B)實質貢獻: 再生能源的開發、更有效使用或保護能源、降低溫室效應之一
4. 如果專利申請案未明顯與上述A,B相關,應提出說明解釋
5. 如果申請案遇到限制選擇,將以電話溝通選擇,不能異議(without traverse)
6. 請願書以電子送達
7. 請願書應於第一次OA顯示於PAIR系統前至少一天前提出
8. 提出請願書應同時提出早期公開與費用

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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