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9日 星期三

澳洲的臨時專利申請案

澳洲專利介紹:
http://enpan.blogspot.tw/2013/11/blog-post_15.html

一般國際與國內之間的專利申請案可以主張最早的那件申請案的優先權,一般除了WIPO系統外為最早申請日後12個月內的各國申請案才能主張優先權。

澳洲與美國一般都有臨時申請案的制度(provisional application),也就是申請人可以透過臨時申請案快速又更早地取得一個最早優先權日,同樣應於12個月內提出正式專利申請案(non-provisional application)。

澳洲臨時申請案的一些要點:
澳洲臨時專利申請案同樣也非正式申請案,除了優先權好處外沒有任何權利,臨時申請案內容可能並非是完整或是確定要開發的技術,而且不會公開(除非後續有正式申請案),因此提出後申請人可以較多的時間考慮是否提出對應的正式申請案,美國案還有一個轉換(convert)為正式申請案的程序。
  1. 內容不會完整被公開,但是會在定期公報上揭示臨時申請案的名稱與申請人資訊。
  2. 當提出澳洲臨時申請案時,可以考慮對應此臨時申請案的內容(或是相關的聲明)提出國際階段的檢索(international type search),這樣申請人可以在進入PCT時得到一些前案資訊而再決定是否進入PCT,或提出後續正式申請案。
  3. 若要提出國際階段的檢索,澳洲官方資料建議申請人應在臨時申請案提出後10個月內提出檢索請求,以便可及時在12個月內提出PCT申請案。
  4. 相關費用:
    http://www.ipaustralia.gov.au/get-the-right-ip/patents/time-and-costs/fees/



澳洲公報檢索畫面:


資料參考:http://www.ipaustralia.gov.au/get-the-right-ip/patents/types-of-patents/provisional-applications/
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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