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4日 星期四

新加坡臨時申請案筆記(二)

前次報導:新加坡臨時申請案筆記一(http://enpan.blogspot.tw/2017/07/blog-post_27.html

一般知道有「臨時申請案(provisional application)」制度的國家為美國與澳洲,這裡提到新加坡,官方的資訊在:https://www.ipos.gov.sg/protecting-your-ideas/patent/application-process/provisional-application

新加坡臨時申請案:這段描述表示「欲取得新加坡專利申請日」的要件,不包括「申請專利範圍」,只是如果沒有在申請日後12個月內沒有補上「申請專利範圍」,此申請案就會被拋棄。

"In Singapore, claim(s) are not required to be furnished at the time of filing a patent application in order to obtain a Date of Filing. However, claims should be furnished within 12 months to complete the patent application, otherwise, the application will be treated as abandoned."
說開了,這個新加坡「provisional application」比較是一種「簡易申請案」,與美國的臨時申請案概念上不同。但是,仍是一個「快速取得申請日」的選項之一

新加坡臨時申請案的簡單介紹:
  1. 新加坡臨時申請案申請日也是正式申請案申請日(臨時申請案申請號與正式案沒有不同),也就是發明申請案20年期限是自臨時申請案申請日起算(美國是從正式申請案申請日起算)。
  2. 新加坡臨時申請案主要概念是提供一個「較低費用」得到較早申請日的方案,讓申請人可以有一年評估是否要提出正式案(補上申請專利範圍)的時間,可因此省去「實際審查」的費用。
  3. 臨時申請案後,若沒有提出正式申請案,臨時申請案將被拋棄,也不會被公開
  4. 取得新加坡臨時申請案申請日的要件:
    (1) 專利說明書;
    (2) 費用,不過申請費可以在確認完成送件後一個月內繳交,逾期將撤銷申請案;
    (3) 說明書要有發明描述;
    (4) 專利局人員判斷臨時申請案符合資格,會發出申請日通知;
    (5) 如果申請案文件不符要求(有缺陷),會發出兩個月內補件的期限通知,逾期將撤銷申請案。
  5. 電子送件。

新加坡臨時申請案的申請書(https://www.ipos.gov.sg/docs/default-source/resources-library/patents/patent-forms-and-fees/form-pf1_8---otcd5ba1977c2d0635fa1cdff0000abd271.pdf):


範例:
列舉一些採用新加坡臨時申請案(雖然TIPO詞彙將"provisional application"翻譯為臨時申請案,但感覺「暫時申請案」或是「草案」比較貼切,我多半也翻為臨時申請案)作為優先權案的範例。

US20160201221


其中引用新加坡臨時申請案10201500278Y」與一般申請案「10201505413V」優先權。

10201500278Y的Form 8:



US20160187317


優先權文件封面(文件如專利說明書,但沒有申請專利範圍):


US9655195


本案主張新加坡臨時申請案10201501171Q優先權(內容非正式申請案的樣子,根據IPOS檢索資料,本案在新加坡已經被拋棄,看來這件在新加坡並未提出(或轉換)正式申請案):



其他引用新加坡臨時申請案的案子:
WO2015069187
WO2016072939
EP2908843

新加坡檢索網頁:
https://www.ip2.sg/RPS/WP/CM/SearchSimpleP.aspx?SearchCategory=PT

新加坡專利法:
http://statutes.agc.gov.sg/aol/download/0/0/pdf/binaryFile/pdfFile.pdf?CompId:62b99673-1099-4bef-b9f9-507bc7afbdf1

其他參考:

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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